黑龙江新增5例本土:新冠疫情最新动态与数据分析
疫情最新通报
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,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,黑龙江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,这5例新增病例分布在哈尔滨市(3例)和齐齐哈尔市(2例),截至目前,黑龙江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38例,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7例。
从疫情发生以来,黑龙江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896例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853例,累计死亡病例5例,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,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1例。
近期疫情数据分析
根据公开的疫情数据统计,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,黑龙江省共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7例,平均每日新增约1.8例,具体到各城市分布情况如下:
- 哈尔滨市:新增15例,占比55.6%
- 齐齐哈尔市:新增7例,占比25.9%
- 牡丹江市:新增3例,占比11.1%
- 大庆市:新增2例,占比7.4%
从年龄分布来看,这27例新增病例中:
- 0-18岁:3例(11.1%)
- 19-40岁:9例(33.3%)
- 41-60岁:11例(40.7%)
- 60岁以上:4例(14.8%)
从性别比例分析,男性患者15例,女性患者12例,男女比例约为1.25:1。
具体病例活动轨迹示例
以11月10日哈尔滨市报告的2例确诊病例为例,详细活动轨迹如下:
病例1:男,45岁,家住道里区,为某物流公司员工。
- 11月3日:7:30-17:30在单位工作,18:00在小区附近"老味道"餐馆就餐
- 11月4日:正常上班,19:00前往中央大街某商场购物
- 11月5日:休息日,10:00带家人前往松北区某游乐场,13:00在游乐场内餐厅用餐
- 11月6日:正常上班,下班后无外出
- 11月7日:开始出现发热症状,体温38.2℃,自行服用退烧药
- 11月8日:症状未缓解,前往道里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核酸检测初筛阳性
- 11月9日:复核阳性,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
病例2:女,32岁,为病例1的同事。
- 11月3-5日:与病例1有密切工作接触
- 11月6日:开始出现咽痛、乏力症状
- 11月7日:症状加重,前往社区医院就诊
- 11月8日:核酸检测阳性
- 11月9日:确诊并转运治疗
疫情防控措施
针对当前疫情形势,黑龙江省已采取以下防控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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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调排查:截至11月15日,全省共排查密切接触者428人,次密切接触者1367人,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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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酸检测:重点地区已开展多轮全员核酸检测,以哈尔滨市为例,11月1日-15日累计完成核酸检测采样985万人次,平均每日约65.7万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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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区域划定:目前全省共有高风险区3个(哈尔滨市2个,齐齐哈尔市1个),中风险区11个(哈尔滨市7个,齐齐哈尔市3个,牡丹江市1个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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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苗接种:截至11月14日,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7986万剂次,
- 第一剂次:2985万
- 第二剂次:2876万
- 加强免疫:2125万 全省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达92.7%,6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达86.5%。
医疗资源储备情况
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,黑龙江省医疗资源储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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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点医院:全省共确定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35家,总床位5120张,目前使用率约为12.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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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舱医院:哈尔滨、齐齐哈尔、大庆三地共储备方舱医院床位6000张,目前尚未启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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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酸检测能力:全省单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达到150万管,按10混1计算,可满足1500万人次的检测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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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资储备:全省医用防护口罩储备量达560万只,医用防护服86万套,核酸检测试剂可供300万人次使用。
专家分析与建议
黑龙江省疾控中心专家对当前疫情形势做出以下分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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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毒基因测序:近期病例感染的病毒株仍以奥密克戎BA.5.2变异株为主,占比约78%,其余为BF.7变异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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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播特点:
- 家庭聚集性明显,近期5起聚集性疫情中,家庭传播占60%
- 工作场所传播占比约25%
- 公共场所传播占比约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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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控建议:
- 继续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
- 加强公共场所扫码测温措施
- 提倡"两点一线"简约生活
- 出现症状及时就医检测
经济社会影响
疫情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产生了一定影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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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出行: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11月上半月旅客吞吐量同比下降23%,日均约1.8万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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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行业:全省A级旅游景区接待量同比下降35%,雪乡等冬季旅游热点开放时间推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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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零售:哈尔滨市重点监测的50家餐饮企业营业额同比下降28%,30家大型商场销售额下降1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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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生产:受物流等因素影响,11月上旬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工率约为87%,较10月下降3个百分点。
市民防护指南
针对当前疫情,提醒广大市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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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防护: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,保持社交距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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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监测:每日测量体温,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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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行管理: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地区,确需出行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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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获取: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,将根据疫情发展动态调整防控措施,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。